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面對這部法典的頒布,你們有何感想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挠嘘P2020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生個人心得體會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歡。
結合貫徹落實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學習《民法典》的情況,談幾點學習體會:
一、意義重大,《民法典》為治理現(xiàn)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贝舜蚊穹ǖ洳莅噶咙c很多,的亮點就是為民立法、以民為本,化地謀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同時,也被譽為“權利保障的宣言書”。它的誕生更推進了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在中國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義。
民法典能夠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一方面,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民事權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廣泛的民事權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則各編由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構成,既確認了個人享有各項具體民事權利,明確了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又保護個人能夠正常行使和主張權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設的居住權制度,為實現(xiàn)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撐;在產(chǎn)品責任制度中規(guī)定了懲罰性賠償,可以有效保護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鑒于高樓拋物行為頻頻發(fā)生,民法典在侵權責任編中專門規(guī)定了高樓拋物致人損害責任規(guī)則,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查找行為人方面的職責,有力保護了人們“頭頂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過確認和保護私權,成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規(guī)范公權的作用,有利于實現(xiàn)多層次、多維度的社會治理,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堅持人民至上,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為民職責
“悠悠百姓事,兩會總關情”?!叭嗣裰辽稀笔秦灤┙衲耆珖鴥蓵闹骶€,國家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業(yè)”出現(xiàn)了39次,“民生”出現(xiàn)了18次,眾多“熱詞”“新詞”“暖心詞”飽含著滿滿的民生溫度,彰顯著黨和政府一以貫之的人民情懷?!蔽蚁?,在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重要論述時,我們應該牢牢抓住“人民至上”這個根本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人民至上,從來不是一句空話,作為黨和人民的干部,我們需要將其落實在實際工作中,用實際行動踐行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為民職責與使命,比如:眼下,我們就需要用實際行動去答好“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這張大考卷!
三、堅持以身作則,領導干部要發(fā)揮“關鍵少數(shù)”的作用
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理念,構建法治社會已成為了時代的主旋律,我們領導干部不能僅僅滿足于對基本法律知識的掌握,還應充分了解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原理,更好地樹立正確的法治價值觀,同時還應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廢釋的來龍去脈,深入理解國家治理的現(xiàn)狀和形勢。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苯Y合我分管的公安、司法、城市管理、生態(tài)環(huán)境、交通運輸?shù)裙ぷ鞫?,我更需樹立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更需要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手段來解決實際問題,該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須履行、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就必須嚴格依照執(zhí)行,決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等行為。只有這樣以身作則,才能更好發(fā)揮“關鍵少數(shù)”的作用。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的“民法典時代”終于到來了。這是中國歷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在于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頒布以后,我院以多種形式組織大家開展學習,并要求中層以上的干部在“微課堂”上主講其中一部分。我認為,學好《民法典》,要做到知行合一,邊學習邊實踐,在實踐中加強學習、深化學習。
一、加強學習,深刻領會《民法典》的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求是》雜志上發(fā)表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事實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已經(jīng)充分闡釋了《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我們要深刻領會頒布施行《民法典》的意義,才能更好地指導工作開展。
二、加強學習,深刻領會《民法典》的法律意義
作為一個司法工作者,特別是民商事法官,《民法典》的理解、運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chǎn)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保護,關系到公平爭議的實現(xiàn),因此,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以前,一定要認真學習,學明白《民法典》的體系、法條內容,以便更好地運用到司法工作中。
三、在實踐中學習,不斷提升自身法律素養(yǎng)
法律的理解和運用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的升華,作為法官,通過司法實踐,發(fā)現(xiàn)問題,修正問題,更好更快地實現(xiàn)公平正義,以法治的陽光、公平逐步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認同、信服、尊崇與敬畏,從而推動法治社會建設。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fā)點?!睹穹ǖ洹奉C布后,有關合同效力的規(guī)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fā)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guī)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布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guī)定主要體現(xiàn)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睹穹倓t》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guī)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guī)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guī)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guī)定。但總的來說,合同效力的法律規(guī)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chǎn)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guī)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于合同效力規(guī)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睹穹ǖ洹返谌幍谌隆昂贤男ЯΑ蓖ㄟ^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準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jīng)營范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guī)定。并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guī)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guī)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fā),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guī)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guī)定分別體現(xiàn),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guī)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負責監(jiān)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guī)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xiàn)了對于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發(fā)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guī)定:“下列強制性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強制性規(guī)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guī)定體現(xiàn)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于公序良俗范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guī)定,即使所違反的規(guī)定不屬于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guī)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guī)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于通謀虛偽的規(guī)定體現(xiàn)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xù)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guī)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guī)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guī)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jié),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guī)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復雜性,對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guī)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jié)中另行規(guī)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沖地帶,體現(xiàn)了使合同盡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guī)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jié)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guī)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xiàn)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guī)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于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jié)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xù)探索?!睹穹ǖ洹肥峭ㄟ^已經(jīng)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xiàn)實復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xiàn)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復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guī)定與現(xiàn)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tài)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zhí)業(yè)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guī)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復雜?!?/p>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世界宣告著“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這是人類法治濃墨重彩的時刻。占人類總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國人,從此有了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是當之無愧的國之重器,是中國法律的鴻篇巨制,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招牌商標,甚至是人類法治史、文明的一樁大事件。
民法典是中國歷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典,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自己的法典。民法典將一個中國人從成為胎兒時所帶的權利,到離世時擁有的權力和該盡的義務,涉及到人身、人生、財產(chǎn)、親友夫妻關系、知識產(chǎn)權、企業(yè)等方方面面可能接觸到的法律問題都盡可能涵蓋進去,它不是完美無缺的,但是通過今后的司法實踐和民眾反饋,通過未來無數(shù)的案例和立法者、釋法者不斷的補充,終將真正成為中國人民的生活百科全書。
一部好的法典,必然要緊扣時代脈搏,映射偉大時代的奮進征程。民法典的編纂不僅充分體現(xiàn)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更體現(xiàn)了其與時俱進的時代特征,充分回應了“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一部優(yōu)秀的民法典,嵌入和映照著整個中國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的歷史大脈絡,并非言過其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之后,人民的物質生活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人民群眾的精神需求進一步提升,對公平正義、民主法治等的需求更加強烈,需要維護人格尊嚴,不僅要吃得飽,穿得暖,還要活得有尊嚴、有體面,對財產(chǎn)安全、人身安全保護的需求也更加強烈。民法典開啟了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也開啟了我們經(jīng)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的新征程,為實現(xiàn)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這場“盛世修典”,記錄下時代發(fā)展的印記,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樹立了法治中國新標桿。
民法典的出臺,全面強化了對人民群眾人身權、人格權、財產(chǎn)權的保護,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財產(chǎn)安全。民法典回應了民生的關鍵問題,更好地體現(xiàn)了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對生活、消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一一予以解答,對人民群眾反應強烈的許多問題明確回應,豐富地展示了人民生活的點點滴滴,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jié)現(xiàn)實生活中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fā)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也為民事規(guī)范的基本準則提供了穩(wěn)定的架構,有利于司法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法典的靈魂在于體系性。民法典的系統(tǒng)化,意味著民法更加專業(yè)、全面、協(xié)調、為更多人熟知,也必然會被越來越多人接受并進一步指導人們從事好社會生活。作為現(xiàn)代社會的一般私法以及百科全書,民法典通過合理的架構為民事活動提供各種基本準則,為交易活動確立基本的規(guī)則依據(jù),更提供了穩(wěn)定的價值體系,體現(xiàn)了現(xiàn)代民法所要求的“人的全面發(fā)展價值”,并圍繞這些價值進行全面有序的制度安排。
對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民法典是正確適用法律的重要保障。體系化的民法典不僅融合了形式的一致性、內容的完備性以及邏輯自足性,還統(tǒng)一了市場法則,能保障法制統(tǒng)一,避免民法規(guī)范與行政法規(guī)、地方法規(guī)等的矛盾沖突。此前我們往往在“找法”時無從下手,在眾多單行法、相關司法解釋及行政法規(guī)中難以抉擇,常常出現(xiàn)“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現(xiàn)象。今后,通過領略民法典的規(guī)則和精神,法官就可以找到民事裁判的主要依據(jù)。我們檢察人員也更容易刑法與民法的界限、從而區(qū)分罪與非罪。
當然,司法者、執(zhí)法者和守法者對民法典必然會有不同的見解,因此,學好民法典,是法律工作者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一名檢察人員,我們在工作、生活中,都要不忘學習和運用民法典,同時對身邊的人和案件中遇到的當事人積極普法,幫助他們更好地運用民法典保障自己的權益。
2020年5月28日,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這是一部凝聚著中國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典,這是一部寫滿14億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夢想的法典。生活的溫度,在法典的一字一句之間流淌。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睹穹ǖ洹繁Wo公民合法權益,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編纂民法典為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通過對我國現(xiàn)行民事法律制度規(guī)范進行整合、編訂,形成了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shù)姆ǖ?。《民法典》不僅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不斷發(fā)展,也能為人類的發(fā)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權益。隨著大數(shù)據(jù)時代的來臨,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希望權力保護更充分。從民事權利保駕護航,到物權的嚴格規(guī)定;從合同法的詳細分類到人格權的強力保護;從婚姻家庭的瑣碎到繼承的合理調整,《民法典》的頒布健全了民事權利種類,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民事權利體系,立圖保住群眾的“錢袋子”,美好生活的“菜籃子”。從高空拋物侵權到“套路貸”、“校園貸”恣肆,從網(wǎng)絡支付到婚前財產(chǎn)處理,《民法典》回答了新時期遇到的新問題,新難題,不斷加強法律的前瞻性,預防和化解民間糾紛,弘揚家庭美德,更好的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不斷增強人民幸福感、安全感。
打鐵還需自身硬。作為檢察機關干警,要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始終把群眾冷暖放在心上。首先加強自我學習,認真學習民法典內容及相關精神,學法、懂法、知法、用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穿到工作始終。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加強民法典理論學習,強化法學素養(yǎng),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樹立法律,提高檢察機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侵犯。
君不見生活瑣碎悉數(shù)寫進民法典,提高了法治服務能力;產(chǎn)權登記讓群眾吃下定心丸,保障了合法權益;君不見婚姻家庭雞飛狗跳,民法典前瞻后慮,保全夫妻雙方利益。民法典打開人民群眾的幸福之門,鍛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huán)境,體現(xiàn)“一枝一葉總關情”的情懷,以“民”為本,以“和”為中心,讓群眾駛入幸福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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