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全國人大制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本學期我們豐都中學通過各種不同形式,多途徑,全方位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教師、學生自覺學法、懂法、守法意識及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視為學校全面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好.。學法培訓活動的開展,使全體教職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規(guī)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yè)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環(huán)境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zhí)教的意識,并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yè)、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師職業(yè)最大的特點是培養(yǎng)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yè)的特質修養(yǎng)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于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yè),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師德師風規(guī)范要求,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Ji發(fā)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京口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現(xiàn)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fā)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在的引領中正視教育。
報告中將優(yōu)先發(fā)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作為一項社會建設的重要目標,充分體現(xiàn)了黨中央對教育事業(yè)的高度重視。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一定要牢記教書育人的神圣天職,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施素質教育,著力提升層次,提高質量,精心教書,潛心育人?;仡欁约菏畮啄甑慕虝鴷r間,使我深深體會到,要想當好一名教師,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書育人當成自己的天職,做到在教書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質,在育人中不斷凈化自己的靈魂。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豐厚自己的底蘊,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這方面還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過各種途徑來充實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書育人的重任。
五、讓法律法規(guī)時刻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明確指出了作為教師所不應去做的言行,以及對學生要平等對待的原則。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guī)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為人師表,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為學生營造了既寬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與幸福中得到發(fā)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guī)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學習或平行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方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后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其不足,我們彼此一定都會多得許多快樂。
六、以德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談舉止去感染別人,影響別人。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yè),用德引領,以靈魂塑造靈魂。關于《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我都努力踐行,嚴格要求自己。我覺得作為一名教師必須愛字當先,心中有愛,就會愛事業(yè)、愛崗位、愛學生,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率先垂范,教師就是一面鏡子,照不到自己,卻照著學生。在與學生相處中能夠站起來,也能夠蹲下去去,讓學生進而親之,素而敬之。在與家長的相處中,努力做到在溝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達成共識。
中共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預示著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將建立起來一個新的體系——“法治體系”。
自1997年的x大提出要在20x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來,我黨一直在不斷地推進法律體系的建設,時至今日這一目標已如期實現(xiàn);此次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味著中國未來要形成“法治體系”,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
“法治體系”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應包含多方面內容:排在第一位的是黨的依法執(zhí)政,然后是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會共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體系”的目標是實現(xiàn)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義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權利、提升公共決策績效、建設和諧社會、維持國家長治久安。
中共報告確立科學發(fā)展觀為黨的指導思想,這也意味著中國的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將從“國本”法律觀回歸“人本”法律觀。這一法律觀將使中國法治在價值理念上發(fā)生重大變化。
自x大以來,我國的法治工作有兩項基本成就:一是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中國僅用三十幾年時間就走過了他國三百年走過的道路,改革開放之初“無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復存在。二是人權事業(yè)全面發(fā)展,其成就可與經濟相媲美。
雖然我們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也應當看到目前我們仍存在一些問題,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法律的實施特別是法律準確、有效、全面、統(tǒng)一的實施就成為法治建設新的主要矛盾。中國建設法治國家已進入攻堅時期,因此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也是必須要解決的。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力。
法治思維是以合法性為判斷起點而以公平正義為判斷重點的一種邏輯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內容并要相統(tǒng)一:“合法性思維”,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決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維”,要求權力必須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權限內運行;“權利義務思維”,即以權利義務作為設定人與人關系及人與公共權力關系的準則;“公平正義思維”,即公權力要以追求、維護公平與正義為價值尺度。
報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就是要用平等的憲法原則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是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
報告強調的就是要把領導干部已習慣的行政思維、領導思維、管理思維轉變?yōu)榉ㄖ嗡季S。領導干部要成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運用法治方式應成為領導干部“依法執(zhí)政”和管理社會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p>
中國法治建設有三個關鍵問題:一解決黨的依法執(zhí)政問題,只要黨能夠依法執(zhí)政,法治國家就有保證;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問題,只要能夠依法行政,法治國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問題,只有公正司法,人們才會信賴法律。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要注意兩個“權威”一是法律的權威,即憲法法律至上;另一個是司法的權威,它是維護法律權威的權威。沒有后一種權威,前一種權威就樹立不起來。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報告就此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p>
深化司法改革的關鍵,應繼續(xù)深化司法職權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黨和國家要逐步習慣通過司法實現(xiàn)長期執(zhí)政和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將憲法賦予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落到實處;通過提升司法機關的政治地位和落實其憲法地位來樹立司法權威。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是我們建設法治國家勢在必行的一個重要舉措。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近日作出決定:將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憲法日”不等同于“憲法宣傳日”,設定這一特殊日子并不僅僅具有儀式性、象征性的意義,而是高揚依憲治國的旗幟,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效化制度和基礎性工作。這項工作對于夯實憲法實施的社會基礎、凸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營造尊重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社會氛圍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設立“國家憲法日”,首先在于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所處的核心地位。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統(tǒng)帥、法律之母,憲法確立了我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活動準則、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一言以蔽之,憲法權威決定著法律權威、法治權威。維護憲法權威有賴于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意識。目前,在一些領導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憲法虛無主義傾向,憲法理念脆弱,憲法意識淡薄,在關系國家核心價值觀的問題上缺乏憲法自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自覺性。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憲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質上來源于全體國民對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國家憲法日”意味著是“憲法意識深化日”、“維護憲法權威行動日”。
憲法的實施有賴于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
設立“國家憲法日”,在于憲法的實施有賴于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凝聚了國家和社會的最高價值,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正如列寧所言:“憲法是一張寫著公民權利的紙。”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憲法規(guī)定“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并規(guī)定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和途徑。國家與人民的關系是最基本的憲法關系,國家機構受人民委托行使權力,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是憲法的基本精神。權利保障是憲法精神的核心內容。人民的權益要靠憲法保障,憲法的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從根本上講,憲法的實施需要形成以憲法價值為核心的社會共識,需要將這種社會共識轉化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憲法的權威要求現(xiàn)行憲法獲得人民普遍服從、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國家憲法日”,也意味著是“憲法價值的信仰日”、“公民權利的宣言日”,“公權力的規(guī)范日”,經過年復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將進一步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壯大主流思想輿論,進一步增強公民對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只怕違法,不怕違憲”是錯誤觀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還在于憲法作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階的最高性、調整范圍的廣泛性、條文內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來認識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作為母法從宏觀上、原則上、全局上對國家和社會生活進行系統(tǒng)調整和規(guī)范,是一切法律、法規(guī)的立法依據,其本身并不針對某一特定立法領域作出具體規(guī)范,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以憲法為統(tǒng)領的法律、法規(guī)是憲法的具體化,其內容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按照憲法思維,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同時也構成了對憲法的違反。然而,由于認識上存在誤區(qū),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憲法較遠”的錯覺,認為違反刑法、民法、訴訟法將受到法律制裁,而違反憲法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種“只怕違法,不怕違憲”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如不及時矯正,將使至高無上的憲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閑法”。由此,“國家憲法日”還意味著是“憲法宣傳日”、“憲法知識普及日”、“憲法價值體驗日”,通過莊嚴莊重、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示范引領,普及憲法知識、培育憲法意識,使人民群眾在豐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憲法宣傳活動中感受憲法的崇高地位,在點點滴滴的現(xiàn)實生活中體驗、認知憲法的價值,從而把遵守憲法作為指導、規(guī)范行為的最高準則,把維護憲法權威作為神圣的公民責任。
誠如法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盧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精神?!?/p>
吉祥很想念貢薩秋吉仁波切,這些天一直在寫與仁波切的緣分。但是總是猶豫是否應當發(fā)出來,因為這些都是吉祥每每與朋友們訴說的老掉牙的故事。這些年來一直有恩師冥冥之中的護佑,吉祥真的很幸福。我也不知道該用怎樣的言語來表達自己真實的心境,仁波切就是佛!他知道吉祥的所需,洞知吉祥的一切。
吉祥多次提到學習《掌中解脫》,但是一直沒有秋吉仁波切的傳承。雖然曾經參加過仁波切的傳法,但是由于第一天沒有參加,仁波切告訴我不能念誦法會的咒語,更不允許修此法。但是慈悲的仁波切還是給我們傳了《上師瑜伽六分相應法》。仁波切對我們說只要早三遍、晚三遍不間斷誦讀就能與他相應(我老公說他沒有聽到,但我是真真切切地聽到了,也銘記在心里)。從那一刻(2004年7月)至2012年1月7日整整近8年的日日夜夜吉祥從末間斷過。吉祥真的和仁波切很相應,吉祥每發(fā)一個心愿,仁波切必能幫助我完成。吉祥在以往博文里都有相關記述和與仁波切相見時的夢境。仁波切就在吉祥身邊,在吉祥的心里,從未離開過。這么多年了,只要有時間,吉祥就默誦仁波切的心咒,吉祥將此心咒視為阿彌陀佛的心咒,每當走路時我都觀想仁波切就在我的頭頂護佑我!吉祥時時流淚,只要想仁波切了就會打電話給貢薩寺的和尚,述說我對仁波切的思念之情,當然也向仁波切抱怨不高興的事哦!吉祥將貢薩寺看做我的第二故鄉(xiāng),很希望寺院也把我當作自家人,我知道這是我的奢望!
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6日,吉祥有幸地聽到了甘丹耳傳純正格魯派的《大樂口授》和《掌中解脫》講法語音。是格西旺秋老師在成都傳講,吉祥是在網上聽課的。在學習的過程中,吉祥知道了自己犯了很多錯,更體會到成佛的艱難。以前沒有接觸道次第的學習時,認為自己一定會在仁波切的護佑下成佛的。自從學習了《掌中解脫》,知道了不學習、不修行是成不了佛的。也就是去年吉祥去塔爾寺時與宗康活佛交流時,我很有感觸地說:“我現(xiàn)在不敢奢望成佛了,只求不下地獄就阿彌陀佛了”。宗康佛爺說我很有進步,得到了贊揚。通過這次聽旺秋老師講課,對照自己的行為,吉祥深感此時就在地獄里了!
吉祥第一次這么系統(tǒng)地學習,感恩旺秋老師!同時更要感謝我的恩師貢薩秋吉仁波切,因為每當我聽到旺秋老師的講法聲音,就會真切地感受到講法的是秋吉仁波切,是秋吉仁波切的聲音!
兩天后,貢薩寺的堪布仁波切就要來我家了,住在我的家里,傳給我們純正的貢薩秋吉的法脈傳承。我將他視為是秋吉仁波切來到我的家一樣!心中充滿無比的歡喜和快樂!
我校組織全體教師進行法制學習,增強了教師的法制意識,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識,使我受益非淺。
從教多年,我認識到了依法從教的重要意義。身為教師,通過學習,更深刻地理解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努力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的依據是不違法。教育教學法規(guī)不違法的基礎是學法、懂法到守法。針對教師就依法從教,在法律的權限內才體現(xiàn)什么是本職工作,即教師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何況學生呢。作為教師就應該允許學生犯錯誤,更應允許學生改正錯誤。人們常說,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F(xiàn)在,倡導母愛式教育,對學生關愛、呵護而不溺愛,這樣用愛來教育、感化學生,因為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況且,今天的孩子是我們偉大祖國明天的接班人,現(xiàn)在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手段對待祖國的花朵,他們的身心會健康發(fā)展嗎?國家未來的接班人從小就受到這樣的摧殘,作為教師的我們于心何忍呢?
通過學習,認識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為教師,必須真正做到愛國守法,愛崗敬業(yè),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每位教師都應該學好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今天的法制社會里,教師若不學法、守法,依法從教,就妄為“人民教師”。
社會在不斷的進步與發(fā)展,但在當今社會里仍然充斥著各種誘惑,人的思想和觀念難免會受到金錢和利益的誘惑與腐蝕,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應該深知自己所從事的行業(yè)的特殊性,我們所面對的是學生,這就更需要我們能夠擺正思想,堅定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通過法制學習,我不但更新了觀念,改善了思想,同時也更加了解了當前的社會形式及發(fā)展趨勢,今后在工作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zhàn)和考驗,只有在不斷的學習中才會進步,學習的過程也是我們成長的過程,更是使思想不斷成熟的過程。法制教育的學習應該繼續(xù)堅持下去,在學習中不斷進步,工作才會取得更好的成績!人生軌跡也才會留下更好的印記!
學法體會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