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jiān)察》這部反腐大片制作精良,解讀權威,第一次將多名“老虎”查辦的細節(jié)公開亮相,尺度不可謂之不大。那你知道《國家監(jiān)察》第四集心得體會都有那些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國家監(jiān)察》第四集個人心得體會5篇大全_2020《護航民生》觀后感范文精選。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注重基層建設與民生項目,對于任何一個地區(qū),一個單位,一個領導干部個人來說都是老話長談的內容,好像所有的報告與總結、下一季度的代辦事項中首要提起的一句話就是“注重基層建設與民生項目”,百姓的事情關注度提高本是一件令人欣慰的好事情,但好的事情變成了紙上談兵,空談的理想主義未免略顯尷尬。究其根本,令人深思。
在地方政府建設的方面來講,首先基層建設與民生項目涵蓋范圍廣。建設的實質在于提高基層人民的可參與性與可操作性項目,提高百姓的幸福指數,而幾層的建設最為繁瑣負責,且涵蓋范圍之多之廣,都必須逐個擊破,無法一概而論之。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但隨著能做的事情都是“雞毛蒜皮”,做成的事情卻是“鳳毛麟角”,時時刻刻都打擊著參與者的士氣,久而久之,在懈怠情緒引導下造成了戰(zhàn)斗士氣低下的情況,對于基層的美好建設與期許只能躍然紙上,變成了空談。
在個人建設方面來講,一方面是錯誤的政績觀,作為委以重任的領導干部,任期短,盲目追求突出政績,只做“有意義”的項目。這種追求任期政績的錯誤風氣,東一榔頭西一棒子,到頭來破壞了政策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造成沒法收拾的爛攤子。說到底,這也是—種腐敗行為,就是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另一方面,一些人當了一把手,就把令來行。上任就拿一個思路,舊項目還沒消化,新項目已經引進,追求新穎,新官不理舊事。這種人事先并不熟悉任職的地方,又生怕干部群眾說自己沒思路,沒政績,沒魄力,因此就要想方設法打造全新的樣板工程,另起爐灶成了常事。短命的項目一個接一個,夭折的項目一個接一個,該干的民生大事都落空了,苦了—方百姓,留下罵名惡評。使得民生建設不但成為了空話,更產生了惡劣的影響,失去了民心所向,群眾的基礎力量喪失。
在地方政府方面,規(guī)劃設定倒查追責缺一不可,解決民生項目空談,一是改善干部的任期制度和考核制度,無政績不升官的慣性思維要絕對摒棄,因為一己私欲導求政績導致整個城市甚至整個國家的負債累累,收到損害的是我們每一個人。二是財務預期分明,項目規(guī)劃細小到分,只有精準度高的項目才有絕對的信服力,讓上級幫扶部門看得懂,讓群眾百姓看得明。三是立項迅速,延期問責。項目的建立不僅僅是為了上級扶助資金,爭取了資金又無限期延長項目期,這無疑是為腐敗埋下禍根,有時間限制,完成度節(jié)點的項目,既是對政府部門的約束,也是對百姓切身利益的維護。
落實基礎建設與民生項目,先要學習為官之道,當官為民不是為己,做官不是抬高了身價而是擔起了責任,正確的政績觀需要個人嚴格自我操守,更需要中堅力量進行監(jiān)督與舉報,雙重力量壓力下得到的是群眾的信任、個人的清廉、整個社會的風清氣正。扎實肯干,上下一心,民生建設不再是一紙空談。
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事關黨群關系和民心向背。近年來,發(fā)生在基層干部的腐敗案例呈現多發(fā)之勢,一些地方的“小官大貪”現象層出不窮。如少數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權利,在拆遷安置補償款、三農資金、惠民物資、社會撫養(yǎng)費等等方面,貪污挪用、債務侵占、收受賄賂,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破壞社會穩(wěn)定,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蒼蠅”雖小,但危害并不小。如果不把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解決,任由民怨積累,就會喪失民心,甚至動搖黨的執(zhí)政基礎。因此,嚴查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至關重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黨紀黨風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思想是行動的先導。一些領導干部之所以出現腐敗問題,是因為他們的思想出了問題。對基層干部來說,系統(tǒng)接受法制教育的時間不多,特別是農村基層干部,普遍知識層次不高,在處理農村大量復雜事務時,常漠視法律,以權代法,以勢壓人。因此,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全面提高黨員干部素質,增強道德操守和拒腐防變的能力,是有效遏制農村黨員干部發(fā)生腐敗行為的一條根本措施。通過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活動,以案說紀、以案說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群眾觀點,不斷增強黨性觀念和法治意識,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建設,規(guī)范權力運行。針對損害群眾利益和腐敗問題易發(fā)多發(fā)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環(huán)節(jié)、重要崗位,從制度上嚴格把關,用制度來約束和規(guī)范權力運行,努力做到權力運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約束到哪里。堅持運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落實黨委反腐倡廉的主體責任,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和制度保障,消除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制度誘因,規(guī)范基層黨員干部的用權行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目標,推進制度建設不斷上臺階,實現制度建設的“長治久安”。
第三,建立預警機制,加大案查力度。從十八大以來所查處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任何一起案件的發(fā)生都不是突然的、偶發(fā)的。某些案件在案發(fā)前可以發(fā)現苗頭性的傾向,因此我們要建立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預警機制,提高預防腐敗行為的前瞻性,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敲響警鐘。同時加大懲處力度。堅決懲治“小官大貪”,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和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給群眾交出一張滿意的“答卷”。
第四,拓寬暢通渠道,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進一步暢通群眾信訪渠道,開通電話舉報、來信舉報、接待日舉報等方式,規(guī)范工作流程,吸引群眾監(jiān)督,進一步突出辦理實效,確保群眾滿意。深化政務公開,做到凡是涉及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或容易出現的以權謀私、引發(fā)不公等事項,只要不涉及秘密都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讓群眾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避免暗箱操作,更好地樹立形象,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黨風廉政建設永遠在路上,各級紀檢機關以民生監(jiān)督為抓手,緊盯基層貪腐何不正之風,持續(xù)加大查處整治和到查追責力度,不斷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實。加強監(jiān)管,對涉農資金等開展專項監(jiān)察重拳出擊民生領域,對民生領域吃拿卡要、不作為、慢作為等行為出重拳打擊,絕不姑息,堅決杜絕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發(fā)生。黨員干部要從制度上、思想上、行動上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落實職能職責,加強對相關紀律條例的學習,加強自身紀律修養(yǎng)、道德素質。
在民生資金和項目上,出現腐敗,對群眾造成的損害不可估量,強力摧毀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利于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在全面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為了如期實現脫貧目標,實現國家“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開啟多彩中國新未來,營造多彩政治新生態(tài),基層組織要扎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監(jiān)督活動,一手抓民生監(jiān)督的宣傳,一手抓民生監(jiān)督的責任,兩手抓民生監(jiān)督,兩手都要硬抓,號召群眾做好監(jiān)督,抓實民生。
一手抓實民生監(jiān)督宣傳工作,使民生監(jiān)督內容深入人心。讓群眾和民生監(jiān)督組成員明白“監(jiān)督什么”、“怎么監(jiān)督”的問題。抓住時機,開展宣傳活動,結合其他部門,利用基層“趕場天賽起來”“黨組織聯起來”等活動的氣氛和熱情,結合群眾利益,宣傳民生監(jiān)督的重要內容,讓群眾知悉監(jiān)督的方向、監(jiān)督的內容,提高群眾民生監(jiān)督的主人翁意識,提高群眾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一手抓實民生監(jiān)督對象責任,使民生監(jiān)督工作有的放矢。在扶貧領域,村支兩委在民生項目(資金)的落實上,起著關鍵作用,加強基層民生監(jiān)督,使民生監(jiān)督日常化、生活化。村支兩委班子成員共同做出承諾“自覺自愿接受民生監(jiān)督組和群眾的監(jiān)督,自覺遵守監(jiān)督”。做出承諾,一是讓民生監(jiān)督組和群眾掌握的監(jiān)督對象,明白“監(jiān)督誰”的問題;二是敲響村支兩委班子的警鐘,明確責任,抓好責任落實。
“微腐敗”是一種公權亂用的行為,其典型特點有三:一是小。指亂用公權的行為很小,如接待群眾態(tài)度冷漠、在下基層時會接受一點土特產、一盒香煙等,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二是多。這種亂用公權行為比較普遍,如接受服務單位私人宴請在為其辦事時打“擦邊球”,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物品,群眾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三是社會公眾對其態(tài)度曖昧。大家認為這些行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處理起來未免“上綱上線”,不近人情,對這種行為放之任之,也會效仿這種行為“方便”行事。
“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微腐敗”并非微問題。蠅貪之害不啻于虎,“微腐敗”雖小卻傷根基。對于腐敗來說,“巨貪”和“微腐”只是程度的不同,但在性質上是一樣的。“蒼蠅”和“老虎”雖然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走得遠近不同,但都是踩踏紅線之人。“微腐敗”者官職不大、貪腐金額不多,但他們卻離群眾最近,經辦各種民生事務最多,他們的“小心機”和“小動作”也相應地侵害群眾的利益最重,蠶實群眾的的改革“獲得感”最直接,消解群眾對改革的支持和共識最顯著。
為何“微腐敗”現象會如此嚴重?其根本原因在于基層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不強,認為鼠竊狗偷問題不大,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為習慣,不知不覺深陷貪腐的漩渦不能自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要我們管黨治黨不放松、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就一定能贏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斗爭!”針對“微腐敗”,要防微杜漸,懲治“微腐敗”要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常抓不懈,方能正本清源。
首先,基層黨員干部要樹立“紀律意識”“底線意識”,時刻以“紀律之尺來丈量自己,以紀律思維來指導行動”,切不可有“違紀只是小節(jié),違法才是大事”這樣的思維慣性。把紀律挺在前面,防止把“小病”拖成“絕癥”。
其次,要完善制度、加強監(jiān)督。要完善各項監(jiān)督機制、管控機制,形成對權利的長效管理制度;要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加強對基層干部和工作者的監(jiān)督,嚴查基層“微腐敗”。另外,要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黨內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風的監(jiān)督網,讓“微腐敗”無處藏身、無所遁形。
第三,要加強檢查、落實責任。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紀委應當實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檢查制度,直接掌握各市縣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情況,倒逼各基層黨委、紀委責任落實。
第四,要嚴肅問責、嚴懲不貸。“微腐”雖“微”,但依然是腐敗,要加大對“微腐敗”現象的打擊力度。紀檢監(jiān)察檢察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對腐敗現象嚴厲打擊,使腐敗行為付出的成本要遠遠高于腐敗行為產生的收益,這樣,在考慮到腐敗要付出的代價后才能望而卻步。
治理“微腐敗”,要讓基層黨員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這樣才能有效治理基層“微腐敗”,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眾所周知,村級“微權力”雖小,但直面群眾、關系民生,群眾最關切、感受也最深切。但這種家族式的任職,真的能做好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嗎?確定可以不為一己私欲,把村級管理變成“家天下”,顯然是不能,真是令人汗顏。
如果為民辦事的基層人員如此利用“微權力”。無疑不引人深思、發(fā)人深省,但筆者認為:若非監(jiān)管缺失,家風不正,他們怎能如此妄為,損害黨員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一旦“微權力”產生了腐敗,尤其是這種壟斷式管理。往往是貪腐父子兵、受賄夫妻檔,“一家子腐敗”??芍^是,家風不正必出問題。透過新聞我們不難發(fā)現,村干部如若其利用手中的權利,但因為基層監(jiān)管的缺位。監(jiān)管部門不能及早發(fā)現端倪,做出反應,也會“造就”出今天這則抹黑公職人員形象,有損政府顏面的“丑聞”。
言及于此,筆者認為,要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還需“多管齊下”。首先明確規(guī)范的權力運行流程圖,有效減少了權力暗箱操作的空間。加大監(jiān)管力度,從嚴處理,拒不姑息。其次,家風帶著作風,連著官風。加強家風教育,讓家風這個源頭清澈了,才能滋養(yǎng)好的作風、政風與民風,促進形成“氣正山河壯,政廉日月春”的政治生態(tài)。
以服務群眾為落腳點,以加強監(jiān)督為重點,扎緊制度的籠子,加強家風建設,清除“壟斷式腐敗”滋生的土壤,讓村級“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促進基層規(guī)范、公開、透明行使權力。堂堂正正做人,必能清清白白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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