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個人心得體會10篇

| 張洪20

  國家安全是國家發(fā)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今天小編就與大家分享國家安全個人心得體會,僅供大家參考!

國家安全個人心得體會10篇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00字

  今天通過學習學習強國關于國家安全教育的相關內容,我收獲了很多,也學到了很多。今年4月15日是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部署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新聞聯播也報道了關于各地開展了精彩紛呈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動,新華網也指出,網絡安全意識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法治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法治氛圍,增強防范和抵御安全風險能力,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近日聯合印發(fā)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今年的活動主題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這次關于國家網絡安全教育的學習,使我學習到了更多的知識,也意識到了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保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

  今天,在學校的組織下觀看了“國家安全教育日”的視頻,讓我對這個節(jié)日的歷史由來,以及背后的意義,讓我有著深刻的體會。“4月15國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的,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個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對于中國是一個值得銘記的年份,先是“武漢疫情”的爆發(fā),后是“涼山大火”的發(fā)生,無時無刻的告訴我們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明確指出了,國家安全應當由人民來監(jiān)督、維護的宗旨。武漢疫情爆發(fā),全國的醫(yī)護人員都在馳援武漢,更是有“雷神山火神山兄弟們”10天建一座可容納1000張床位醫(yī)院的壯舉,他們做的這些都在體現出“國家安全,人人有責”這八個字的含義。我們作為當代的大學生,面臨著新時代更要有新的安全觀,說到安全,這是一個多么重要的字眼啊!但凡有一點兒的疏忽,就會威脅到我們的生命,迷路走失,交通事故,高樓墜落,校園暴力,綁架勒索等等,由于我們的天真無邪與無知,這些危機隨時都圍繞在我們周圍。我們都有愛自己的家人,一旦危機發(fā)生,就會給整個家庭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與損失。

  針對日常生活中的種種不安全,我們必須時刻防范著,因此,安全的意識是十分重要的。使我們跨出自我保護的第一步。但是僅有安全的意識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要學會正確的處理方法,只有這樣才能遠離危機,培養(yǎng)我們抗拒各種危險誘惑的自制力,是我們必備的防范武器。

  我們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多少社會新聞和實際案例都充分說明做到安全并非易事,這些血與淚的經驗教訓讓我們在腦海中形成了安全的意識。遠離恐慌,拒絕暴力,真正學會自我保護是每個人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安全,安全,是我們人生的幸福。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我們才能夠完成其它的心愿。

  當然,我們不僅僅要保護好我們自己,我們還要盡己所能的保護好我們的祖國!國家穩(wěn),天下穩(wěn),百姓安,天下安,希望我們的祖國越來越好!

  2020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



  “在中國,是什么讓你倍感安全?是危難時刻,救死扶傷的醫(yī)者仁心;是寒冬凜冽下,極限堅守的信念;是勇往直前,挺身而出的責任擔當;是雷霆出擊,懲惡揚善的正義;是攻堅克難,精細入微的嚴謹;是孜孜不倦,對未知領域的追求探索;是不同領域,維護人民安全的恪盡職守;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科學指引;是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的精心統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心與堅持。”這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公益宣傳片中對國家安全的詮釋,體現著中國帶給中國人民的安全感。那么到底什么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總體國家安全觀是指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更為詳細的是指核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政治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態(tài)安全,網絡安全,資源安全,國土安全,科技安全,深海安全,文化安全,極地安全,社會安全,太空安全還有受疫情影響特別提出的生物安全。安全感是由自己或他人帶給自己的,更是在國家安全的保障下,只有國家的安全得以實現,有所保障,我們才會有安全感,才會更有安全感。國家安全不僅僅與國家工作人員有關,還與我們每一個平凡的人有關。所以,堅持國家總體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國家安全教育課個人學習心得體會

  今天是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教育日,以下是我在學習關于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網課的心得體會。黨的十九大把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

  這次網課首先學習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習了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等知識。通過學習我知道了,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宗旨,做好國家安全工作,根本的任務就是全方位保障人民安全,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各項權利,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為人民創(chuàng)造良好生存發(fā)展條件和安定生產生活環(huán)境。

  還有就是關于生物與公共衛(wèi)生安全。從非典到埃博拉再到如今的新冠疫情,生物安全不斷影響著人類生存與發(fā)展。這次新冠疫情在全球大流行,各國對疫情的防控手段不斷升級,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沖擊,重創(chuàng)全球經濟增長。中國也一定會在面臨沖擊的同時也會抓住機遇,不斷減少損失。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00字

  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各地國家安全教育活動正廣泛展開。本次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題是: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值此之際我也觀看了由公共安全領域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范維澄教授主講《總體國家安全觀視角下的疫情防控》高校公開課。這種全社會對國家安全的熱切關注和積極響應有力證明,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國家安全始終是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穩(wěn)”最“實”的基石。維護國家安全須臾不可放松,更需匯聚全民力量。

  患生于所忽,禍起于細微。歷史一再啟示我們,沒有意識到風險本身就是的風險,越是前景光明,越是要增強憂患意識。當前,在疫情在國內外蔓延的情勢下,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所覆蓋的領域比歷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任何時候都要復雜,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安全風險挑戰(zhàn)前所未有。任何一個領域出現安全問題,都有可能“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影響到國家和民族的發(fā)展,乃至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備豫不虞,為國常道”,我們將每年的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就是為了提醒人們認清國家安全形勢、增強危機憂患意識、牢固樹立國家安全觀念。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jié)日。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國家安全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更好地向社會公眾傳播國家安全方面的知識,可以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進而更好的保護自己同時維護好國家安全?,F如今國家安全教育活動以多種形式舉行,讓這種教育更好的滲透到人民的生活!

  國家安全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在自己的崗位上,要按章辦事、顧全大局,以國家利益為重,寧可犧牲個人利益,也不能讓國家財產受到損失。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

  很快,四月十五日,也就是我們的國家安全教育日就要到來了。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居安思危是治國理政的重大原則,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國家安全是國家發(fā)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從“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亂”的古訓,到今天一些國家和地區(qū)深陷戰(zhàn)火和苦難,再到恐怖主義帶來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訴我們,沒有安全的基礎、穩(wěn)定的環(huán)境,什么都搞不成。從這樣的意義來理解,習近平總書記“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的論斷振聾發(fā)聵、意義深遠。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面臨復雜多變的安全和發(fā)展環(huán)境,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任務繁重艱巨,抓實抓好“頭等大事”關系發(fā)展全局、國家命運、人民幸福。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要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核心,國家安全工作永遠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人民為堅強后盾、力量之源。通過國家安全宣傳教育等方式,動員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就能匯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觀念,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就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為國家安全厚植社會土壤。

  久久為功,不懈努力,相信有一天,國家安全,長治久安。

  國家安全心得體會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居安思危是治國理政的重大原則,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yè),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在4月15日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就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夯實國家安全社會基礎提出明確要求、指明行動方向。

  國家安全是國家發(fā)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從“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亂”的古訓,到今天一些國家和地區(qū)深陷戰(zhàn)火和苦難,再到恐怖主義帶來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訴我們,沒有安全的基礎、穩(wěn)定的環(huán)境,什么都搞不成。從這樣的意義來理解,習近平總書記“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的論斷振聾發(fā)聵、意義深遠。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面臨復雜多變的安全和發(fā)展環(huán)境,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任務繁重艱巨,抓實抓好“頭等大事”關系發(fā)展全局、國家命運、人民幸福。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國家發(fā)展和民族復興的戰(zhàn)略高度,準確把握國家安全的新特點新趨勢,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zhàn)略思想,謀劃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國家安全道路,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確立了重要遵循。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是加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認識到位,行動才會自覺,實踐才有方向。在我國長期處于和平發(fā)展、改革開放的條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國不斷推進的背景下,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面臨種種新課題。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國家安全形勢,增強“安而不忘危”的憂患意識,才能在和平年代繃緊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識;加大對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普法宣傳力度,強化公民法治觀念,以法律劃定行為底線,向一切損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堅決說不,才能讓法治力量為國家安全保駕護航;通過各種生動活潑、對接現實的宣傳教育方式,讓人們深切感知國家安全和個人安全密切相關,明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才能樹立“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責任意識,將總體國家安全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構筑捍衛(wèi)國家安全的銅墻鐵壁。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要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核心,國家安全工作永遠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人民為堅強后盾、力量之源。通過國家安全宣傳教育等方式,動員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就能匯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觀念,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就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為國家安全厚植社會土壤。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確保國家安全和長治久安,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需要久久為功、馳而不息的不懈努力。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到來,是一個新的開始。讓國家安全意識在全體人民心中生根發(fā)芽,讓13億人民成為國家安全的堅定維護者,我們必將推動中華號巨輪在時代風云中破浪前行,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筑牢安全保障。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00字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tài),以及保障持續(xù)安全狀態(tài)的能力。

  今天我通過學習關于邊防安全的教育視頻,深切體會到了為了保衛(wèi)祖國安全,遠離家鄉(xiāng),戍守邊關的人民子弟兵的辛勤付出,由此我受到了很大的啟發(fā),對于國家安全的教育,我們,應該普及到高校及中小學生,應該普及到每一位中國公民,我們在保衛(wèi)個人信息安全的同時,也要注重保護國家安全,國家的安全是確保小家和諧美滿的前提條件,國家安全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通過今天的學習,給了我很深的體會,保衛(wèi)國家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職責,現在日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在學校及學院的帶領下,我們可以為保衛(wèi)國家安全作更大的貢獻。

  國家安全心得體會

  7月1日,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下簡稱新國家安全法),學習后主要有三點認識。

  一、內容豐富涵蓋了國家安全的十一個領域

  新國家安全法共分七章(84條),即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第三章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第四章國家安全制度;第五章國家安全保障;第六章公民、組織的權利和義務;第七章附則。

  對我國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所保護的對象涵蓋了國家安全方方面面;既包括軍事、政治等傳統安全,又包括經濟、文化、科技等非傳統安全。

  當前,我國面臨著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新國安法以國家生存和發(fā)展安全為最基本前提,把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的頭等大事,主動適應了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是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安全法。

  二、學習貫徹新國家安全法要把握的五個重點

  新國家安全法與舊國安法及反間諜法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學習貫徹時需要把握好五個重點:

  (一)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在總則中明確了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等概念。新的國家安全觀包括傳統和非傳統領域的安全,目標是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新國家安全法強調,國家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yè)和關鍵領域、重點產業(yè)、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經濟利益安全。同時還明確規(guī)定,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和監(jiān)管的制度和機制,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特定物項和關鍵技術等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三)確保文化安全。明確了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掌握意識形態(tài)領域主導權,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四)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新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并加強網絡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網絡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第一次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這一概念。

  (五)為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新型領域國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撐。新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qū)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fā)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qū)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三、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新國家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了各級各部門和全體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責任和義務。

  (一)中央領導全國國家安全工作。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發(fā)揮黨總攬全局、統籌協調作用的重要體現。新國家安全法第4條和第5條規(guī)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zhàn)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地方各級黨委也要加強對本轄區(qū)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

  (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5條規(guī)定,全國人大決定戰(zhàn)爭和和平的問題,行使憲法規(guī)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戰(zhàn)爭狀態(tài)的宣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tài),行使憲法規(guī)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三)國務院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7條的規(guī)定,國務院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有關行政措施,發(fā)布有關決定和命令;實施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依照法律規(guī)定決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qū)進入緊急狀態(tài);行使憲法法律規(guī)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四)中央軍事委員會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8條規(guī)定,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zhàn)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zhàn)方針,統一指揮維護國家安全的軍事行動,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軍事法規(guī),發(fā)布有關決定和命令。

  (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39條規(guī)定,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管理指導本系統、本領域國家安全工作。

  (六)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0條第1款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在本行政區(qū)域內,保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遵守和執(zhí)行。

  (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0條第2款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安全工作。

  (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0條第3款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新國家安全法首提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九)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1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檢察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十)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職責。新國家安全法第42條規(guī)定,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zhí)行逮捕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十一)機關、組織和公民的責任。新國家安全法第43條、第77條、第78條等明確規(guī)定了機關、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維護國家安全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新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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