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一直是我所敬佩的作家,他是一名手握著筆作戰(zhàn)的勇士,他希望用文字來改變國民精神。
我記得我學過一篇課文《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魯迅在前面一部分花大量的筆墨描寫百草園樂趣橫生的景象,油蛉在這里低吟淺唱,蟋蟀也在彈琴奏樂,一派自然美好且輕松自在的景象,可見他的童年并不乏味,很天真爛漫熱愛自然。而這一切在三味書屋戛然而止??菰铮瑖烂C,無味,與百草園形成鮮明對比,為此魯迅不得不自己找樂子,偷偷跑到花園玩,當先生讀書入神時,便在地下畫畫……隱藏在這之中的,是對教育制度的不滿,對扼殺兒童天性的批判。相比之下,我們如今的課程是如此豐富。
《父親的病》這一篇讓我印象尤為深刻。文中提到了幾位“名醫(yī)”,而我對他們的行為很是鄙夷。魯迅的父親患水腫,請兩位名“神醫(yī)”來看病,診金出奇的高,開了許多昂貴的藥,而他們看病時卻草草了事,甚至有些不屑一顧,就這樣,魯迅的父親最終走向了死亡。
醫(yī)生,是最神圣的職業(yè),應該對人類起到的貢獻,而“神醫(yī)”在聽聞父親死之后,還天天坐著轎子,悠閑至極。我有些憤怒,這些永貴,拐騙別人錢財,卻沒有盡到職責,實在可惡,而在知道因為自己的昏庸導致一個生命終結時,還在貪圖享樂,四號不感到慚愧羞恥。
如此的社會,引發(fā)我們一些深思。魯迅用他的筆,拆穿假面,使生活在迷霧中的人們恍然大悟。
童年,本是美好的,而在那個腐朽的社會,卻是黑灰。
《朝花夕拾》讀后感即使人死了真有靈魂,因為最惡的心,應該墮入地獄,也將決不改悔?!薄抖男D》。
讀了魯迅先生的作品,讓人深有感觸的。雖是白話文,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在初一時學了《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知道《朝花夕拾》原本叫做“舊事重提”,收錄了魯迅先生記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那個本應該是個快樂的童年卻籠罩在那封建社會里,時不時透出些迂腐的氣息。于是魯迅要罵,罵那個封建的社會。
再接觸《阿長與山海經》一文,讓我感到魯迅先生寫作手法的高超。長媽媽這個角色,需要分一為二看待。因為當時封建社會的影響,阿長保留了許多迂腐的習俗。像要在新年的早晨對她說恭喜,然后還要吃福橘;喜歡切切察察,喜歡告狀;還盲目的對“長毛”的故事亂加評論;甚至還踩死了“我”最喜愛的隱鼠。因此,那時的魯迅對她懷恨在心。但這個粗俗、守舊的婦女卻做了些讓人對她要刮目相待的事——買《山海經》。在長媽媽知道“我”喜歡《山海經》后,跑了許多路,幫“我”買來了《山海經》。由此,“我”又認為她“有偉大的神力”。在《阿長與山海經》的結尾,魯迅表達了他對阿長的愛,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讓阿長安息。
在這,我不得不佩服魯迅先生的人格。對長媽媽,他說不出敬愛,也說不出仇恨。也許說這是他善良,抑或說這是他憂郁。因為,文字的創(chuàng)造者賦予了文字的內心一種更加深厚的感情。表面或許是你看到的樣子,內在你卻是那么難琢磨到的。
放開心去想,去看,去體會魯迅先生的世界。
寒假中,我有幸讀了大文豪魯迅的著作—《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魯迅1926年所作的敘事文集,共10篇,它真實地記錄了魯迅青少年時代的生活經歷和思想變化的發(fā)展。
《朝花夕拾》這本書在選材上善于以小見大,通過生活中的小事,展現出宏大的社會風貌,表達深刻的主題。既寫出了作者對童年生活的回憶,又寫出了作者對新文化運動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寫出了作者對精神麻木的民眾的悲哀與憤怒,又寫出了作者對童年、對大自然的美好回憶向往以及對壓抑兒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滿。
作者魯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鮮明性格特點的人物。如勤勞樸實,熱愛生活的長媽媽。長媽媽是魯迅兒時的保姆,她常給“我”講故事,讓我覺得“她”有“偉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歡《山海經》,不識字的她不辭辛勞地幫我買了回來。還有嚴謹認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對工作及其認真,他把我的講義都用紅筆改過了,連講義上畫的血管移了一點也要指出。魯迅筆下的人物形象不僅具有鮮明的性格特點,還具有人性的復雜性與矛盾性。如長媽媽因為社會的影響,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會習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歡切切察察,喜歡告狀,還盲目地對“長毛”的故事妄加評論等,這些描寫使魯迅筆下的人物更加生動,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是從《百草園到三
味書屋》。它描述了作者兒時在家中百草園得到的樂趣和在三味書屋讀書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兒童廣泛的生活趣味與束縛兒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銳矛盾,表達了應讓兒童將康活潑成長的合理要求。
讀完了《朝花夕拾》,我不僅對魯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獲得了一些對人生的思索。
前幾天老師推薦我們買了一套名著,其中有一本魯迅先生所寫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對著這個題目想了好久?!冻ㄏκ啊肥囚斞竿砟甑淖髌?,而這部散文集中所寫的,又全是魯迅先生幼年時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仿佛清晨開放的鮮花到傍晚去摘取,雖然失去了盛開時的艷麗和芬芳,但夕陽的映照卻使它添加了一種風韻,而那似有似無的清香則更加令人浮想連翩、回味無窮。
雖然我還很小,只有十幾歲,可總喜歡回憶小時候的事情。對現實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種漠然置之的態(tài)度,沒有對理想的渴望,沒有感情的迸發(fā)……只有當我沉浸在對童年的回憶中時,我的全部熱情才會真正蘇醒,火一般地燃燒起來。每當這種時候,我就會一動不動地凝視著天空,房頂,或隨便什么地方,長久地踱著步。我的靈魂深處會突然爆發(fā)出一陣奇異的顫抖,血,涌上了我的臉,快樂,童年的快樂,那樣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暈眩之中,我仿佛又變成了小學四年級的學生,在學校寬闊的訓練場上揮拍打球;夏天,在游泳池上潑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場上“歡快起舞”……一個個生動的畫面,一件件永難忘懷的事情,這一切構成了我整個童年時代的回憶。小時侯,我會在課堂上因為老師的一個錯別字而舉手,不到老師“投降”決不罷休:如今,即使老師寫了一嘿板的錯別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決不會有其他動作。
在讀朝花夕拾之間,我隨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時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憶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離我們越來越遠,留下的只是些鮮活的印象,倒不如仔細品讀一下《朝花夕拾》,和魯迅先生一起向往自由,回憶童年。
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正與它超凡脫俗的名字一樣。魯迅先生在晚年時回味著自己童年時的點點滴滴,想必那味道會是別有一番風味吧?猶如清晨的鮮花在陽光的點綴下悄然聲息的綻放著它絢麗無比的美,待到夕陽時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卻失去了晨時的艷麗與芬芳。夕陽便賦予它一種令人浮想聯翩,回味無窮的力量。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憶。魯迅先生寫的《朝花夕拾》就是寫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憶。
我讀著魯迅先生寫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見魯迅小時侯的活潑可愛:有時趁著大人不注意,偷偷溜進百草園,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與小花、小草、小蟲子作伴,還要坐在樹枝上吃野果。雖然有時會得到壽老先生嚴厲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學生的孩子氣。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爛漫,令人回味,也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鳴吧,因此我才會那樣喜愛,尤其魯迅先生以一個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讀起來讓人感到異常的親切,充滿激情。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無窮。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屬于郊區(qū),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時侯,總去那里享受著和煦的陽光,秋日里的習習微風,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懷抱之中。有時候,我還會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著捉泥鰍呢!赤著腳丫,踩著爛泥,別提有多高興!童年時光,真好!
現在,我們都在為學習著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種快樂了。
童年已漸漸遙遠,留下的只是些散瑣的記憶,倒不如細讀一下《朝花夕拾》,體會一下那個不同年代的童年之夢,和魯迅先生一起熱愛自然,向往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