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年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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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年度工作計劃篇1

一、加強行政調解制度建設,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一)加強行政調解制度建設。辦有關各處室及辦直屬各事業(yè)單位要認真按照行政調解的相關要求,結合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符合本處室、本單位特點的行政調解制度,開展多層面的行政調解宣傳活動,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達到建設和諧人防的目的。

(二)加強行政調解暢通機制。一是加強行政調解監(jiān)督,進一步拓寬暢通信息的渠道,狠抓行政調解工作的落實,除涉密行政調解案外應及時向有關人員通報行政調解的實際情況。二是行政調解的每一個程序都應公開,使其在監(jiān)督下運行,公開的情況必須真實,不得有虛假的情況。

二、把握尺度,堅持原則開展好行政調解工作

(一)堅持統(tǒng)一領導、協(xié)調一致原則。充分發(fā)揮秘書法規(guī)處的主導作用和相關處室各司其職、協(xié)調配合的原則。

(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秘書法規(guī)處對辦機關內部行政管理有關的矛盾糾紛進行調解。

(三)自愿、平等、合法、中立原則。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站在中立的立場、平等對待當事人、兼顧各方利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調解。

(四)積極主動原則。按照工作職責、主動作為、積極履行,做好與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各類爭議糾紛調處、定紛止爭,促進本辦和諧。

三、根據(jù)工作職責結合專業(yè)優(yōu)勢

成立了市人民防空(交通戰(zhàn)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濾布組長由市人防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人防辦副主任擔任,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市人民防空(交通戰(zhàn)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秘書法規(guī)處,負責行政協(xié)調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秘書處長擔任。

四、根據(jù)市行政協(xié)調工作計劃

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開展行政調解知識的學習;組織行政調解領導小組成員召開會議,落實好涉及各處室行政調解的有關工作安排;積極與市法制局聯(lián)系行政調解掛牌的有關工作。

五、按行政調解工作要求,抓好具體工作,落實好每一個行政調解案件

(一)根據(jù)相關行政調解文件精神,成立了行政調解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專人負責協(xié)調行政調解有關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制度,規(guī)范行政調解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訂行政調解程序,規(guī)范行政調解的受理、調查、調解、制作調解書等工作環(huán)節(jié)。行政調解中,確保當事人地位平等,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三)加強涉及行政調解處室的信息匯報工作,及時通報本辦行政調解工作的情況,組織有關行政調解人員進行經驗交流,及時發(fā)現(xiàn)并研究本辦帶傾向性和普遍性的問題。對涉及人數(shù)較多、社會影響大、可能影響穩(wěn)定的,及時摸清情況,提出對策建議,并及時向向分管領導報告。

(四)建立行政調解工作考評機制。市人民防空(交通戰(zhàn)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與涉及行政調解處室建立目標責任制,并要求擬定矛盾化解的具體目標,涉及本處室的行政爭議,及時跟蹤調解進展,全面評估調解效果。對不積極主動配合行政調解工作、不能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的處室和人員,將予以問責。

(五)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機制。涉及行政調解的處室要積極做好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工作,充分發(fā)揮各自職能,妥善化解各類糾紛。市人民防空(交通戰(zhàn)備)辦公室行政調解領導小組對調解不成的重要矛盾糾紛,及時告知當事人通過訴訟渠道解決。對于進入訴訟程序的行政爭議,在訴前已經做過行政調解工作的,將行政調解的有關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六)建立行政調解經費保障機制。按人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清渠道,結合本辦工作實際,市人防辦計劃財務處應建立確保開展行政調解活動有關經費的落實制度。

(七)建立行政調解宣傳長效制度。市人防辦領導要高度重視行政調解宣傳工作,各有關處室負責人要將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利用宣傳《人民防空法》的機會同時做好行政調解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宣傳載體,開展多形式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了解行政調解、支持并選擇行政調解解決矛盾糾紛。

調解年度工作計劃篇2

20__年,阿榮旗大調解工作將繼續(xù)圍繞以人為本、科學發(fā)展的思路,堅持預防為主、防調結合的工作方針,努力化解民間矛盾糾紛,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的激化,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阿榮旗的和諧穩(wěn)定?,F(xiàn)將今年的大調解工作作出如下計劃:

一、時刻把握時事動態(tài)。

不定期地組織全體調解工作人員學習各種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時政動態(tài),為調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論基礎,更好地學習掌握新的調解工作方式方法。

二、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制度。

要明確職責,落實措施,著眼于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解決,把預防工作作為關鍵環(huán)節(jié)來抓,重點落實好三排查:落實鎮(zhèn)和村(社區(qū))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實特殊時期以及重大節(jié)假日其間的重點排查;落實對矛盾糾紛重點鎮(zhèn)、重點人群、重點行業(yè)的重點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調處工作的同時,特別要組織好重大事件的集中專項排查活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

三、指導鎮(zhèn)、村(社區(qū))調解工作。

認真履行指導鎮(zhèn)、村人民調解工作的義務,在檔案、資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規(guī)范管理模式。遵照調解組織建設標準和要求,狠抓“硬件和軟件”,同時,繼續(xù)開展規(guī)范化調委會檢查、整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調解。以防激化為重點,做到業(yè)務規(guī)范化,努力實現(xiàn)“四無”;不斷提高鎮(zhèn)、村調解組織調解場所、調解程序、內部管理的規(guī)范化和依法調解的水平。進一步優(yōu)化調解隊伍結構,從群眾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選任調解員。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培訓,著力提高各調解組織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排查問題的能力、化解問題的能力,更好地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

四、完善對接機制。

進一步完善公調、勞調、訴調、信調等機制的對接工作,加強對征地拆遷、勞動爭議和民工討薪、土地承包流轉等涉及民生問題的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處,按照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三全”(全領域、全方位、全封閉)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大調解組織網絡。整合資源、整體聯(lián)動,不斷加大與有關單位、基層組織的協(xié)作配合力度。通力調處、通力合作,加大對重大糾紛、重點問題、重點人員的調處化解工作,增強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力量。

五、強化信訪隊伍建設。

堅持學習,在提高大調解處工作人員的理論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處理復雜信訪問題水平、協(xié)調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訪工作隊伍的整體工作水平,適應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需要。新的一年,我們將以更飽滿的熱情、更昂揚的斗志投入到大調解工作中去,充分調動每一個工作人員的干勁,積極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全力做好大調解工作,最大程度發(fā)揮大調解處的能動作用,更好更快地化解社會矛盾,消除社會隱患,為促進和諧穩(wěn)定繁榮的阿榮旗貢獻力量。

調解年度工作計劃篇3

20__年陽光社區(qū)人民調解工作計劃 20__年,陽光社區(qū)人民調解工作將圍繞以人為本、科學發(fā)展的思路,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努力化解一切民間矛盾糾紛,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的激化,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本地區(qū)的穩(wěn)定,定此工作計劃如下:

1、時刻把握時事動態(tài)。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定期地組織全體調解工作人員學習各種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時政動態(tài),為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做到理論上的依據(jù)。

2、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制度。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措施,著眼于“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解決”,把預防工作作為關鍵環(huán)節(jié)來抓,重點落實好“三排查”:即落實社區(qū)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實特殊時期以及重大節(jié)假日其間的重點排查;落實對矛盾糾紛重點地區(qū)、重點人群、重點行業(yè)的重點排查。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

3、堅持報告制度。人民調解委員會定期上報每月調解報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調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層工作,是黨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調解員要以熱情的態(tài)度和積極的方式,為當事人解答疑惑或幫助解決所反映的矛盾糾紛,耐心地聽取當事人來訪的意圖,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做好接待記錄,使當事人明明白白地離去。

5、依法調解。在調解工作中,對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進行事先法律咨詢和科學分析,注意實施之前的整個過程,要公平、公正、公開,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認真、虛心,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6、做好以案釋法工作。調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對法律的認知工作,調解員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應向當事人各方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借助調解中的實際案子開展切身的法律宣傳工作,使當事人不僅解決了矛盾糾紛,同時也從調處過程中學習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從而提高當事人的法律意識。

7、明確目標。接待率達100%、調解范圍內的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以上,沒有因調解不當造成的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

8、鞏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水平。要堅持“調解優(yōu)先,以調促和”的原則,大力加強調解能力建設,提升星級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guī)范化建設層次,提高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充分發(fā)揮大調解的作用。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們要根據(jù)社會轉軌變型的不斷推進,人民群眾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變化,隨時調整我們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傳統(tǒng)意義上的工作外,還要緊緊抓住法治這根主線,始終堅持將各項矛盾的解決納入法治軌道,全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

調解年度工作計劃篇4

20__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結合社區(qū)實際,在“五五普法”和經驗和不足的基礎上,圍繞深化創(chuàng)建“平安社區(qū)”這一主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社區(qū)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各個領域的法治化水平。為此,特制定20__年普法宣傳日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社區(qū)要把法制宣傳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要有年度計劃和檢查總結。要建立和調整工作小組,堅持社區(qū)主要領導親自抓,同時把社區(qū)工作指導員作為參與和指導社區(qū)普法工作的重點,加強培訓學習,使之成為普法宣傳骨干,成為推動社區(qū)普法宣傳教育的排頭兵。

1、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電視的宣傳功能,增加時間時段,擴大宣傳內容,要有法律知識、典型案例、法在身邊等內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報、櫥窗、標語、橫幅等簡易實際,易行、易記的傳統(tǒng)手段進行廣泛動員宣傳。

3、加強各級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學習《行政許可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guī)。

4、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重點宣傳《義務教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處罰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體結合教育部門的計劃。

5、加強企業(yè)和外來人口的法制教育,重點是《交通法》、《安全生產法》、《流動人口管理條例》、《消防法》等內容。

6、完善以會代訓制度,加強法制宣傳骨干的培訓工作。

7、積極開展與平安創(chuàng)建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大政方針的.宣傳教育。

二、通過大力宣傳

進一步提高廣大公民的法治觀念和法制意識,促進全鎮(zhèn)依法治理工作,把各類違法犯罪現(xiàn)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種矛盾糾紛控制在最小范圍,為社區(qū)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三、加強檢查,抓好督促落實

1、落實普法經費,做到??顚S?,確保“普法宣傳”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措施,規(guī)范臺帳資料,做到年度有計劃、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

3、強化依法行政,不斷規(guī)范行政執(zhí)法行為。

調解年度工作計劃篇5

1、時刻把握時事動態(tài),大調解工作計劃。不定期地組織全體調解工作人員學習各種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時政動態(tài),為調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論基礎。為了更好地學習掌握新的調解工作方式方法。

2、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制度。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措施,著眼于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解決,把預防工作作為關鍵環(huán)節(jié)來抓,重點落實好三排查:即落實區(qū)和村(居)每半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實特殊時期以及重大節(jié)假日其間的重點排查;落實對矛盾糾紛重點地區(qū)、重點人群、重點行業(yè)的重點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調處工作的同時,特別要組織好重大事件的集中專項排查活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

3、堅持報告制度。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定期上報每月調解報表和雙周排查情況,重、特大矛盾和緊急事件要做到特事特辦,不得因工作失誤造成無法換回的影響和損失。

4、堅持每月一次的人民調解工作例會制度,通過會議及時傳達新的調解工作精神和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學習和交流新的工作經驗。

5、指導村(居)人民調解工作。認真履行指導村(居)人民調解工作的義務,在檔案、資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規(guī)范管理模式。遵照調解組織建設標準和要求,狠抓“硬件和軟件”,同時,繼續(xù)開展規(guī)范化調委會檢查、整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調解。以防激化為重點,做到業(yè)務規(guī)范化,努力實現(xiàn)“四無”;不斷提高村(居)調解組織調解場所、調解程序、內部管理的規(guī)范化和依法調解的水平。進一步優(yōu)化調解隊伍結構,從群眾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選任調解員。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培訓,著力提高各調解組織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排查問題的能力、化解問題的能力,更好地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

6、完善對接機制。進一步完善公調、勞調、訴調、信調等機制的對接工作,加強對征地拆遷、勞動爭議和民工討薪、土地承包流轉等涉及民生問題的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處,按照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三全”(全領域、全方位、全封閉)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區(qū)大調解組織網絡。整合資源、整體聯(lián)動,不斷加大與區(qū)有關單位、基層組織的協(xié)作配合力度。通力調處、通力合作,加大對重大糾紛、重點問題、重點人員的調處化解工作,增強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力量。

同時,不斷加強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的防范能力、調解能力和處置能力,努力創(chuàng)出人民調解的特色和品牌。

7、認真完成省市年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綜合考評和年終考評工作,工作計劃《大調解工作計劃》。

1、加強領導,切實提高縣、鎮(zhèn)調處中心實體運作水平。進一步規(guī)范大調解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規(guī)范縣、鎮(zhèn)調處中心工作流程,促進大調解人員、經費和辦公設施等保障措施落實,形成全縣統(tǒng)一的機構設置和工作體系。認真履行縣調解辦的職責,加強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通過縣、鎮(zhèn)(開發(fā)區(qū))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形式,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和專門性問題調處協(xié)調會。3月份召開全縣基層調處中心建設現(xiàn)場推進會,4月份舉辦全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解骨干業(yè)務培訓班。把縣、鎮(zhèn)調處中心建成基層維穩(wěn)工作實體運作的一線實戰(zhàn)機構。

2、認真組織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統(tǒng)計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科學發(fā)展評價考核體系的意見》的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全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統(tǒng)計考核工作,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增強調解能力,提高調解水平。

3、積極推進訴調、檢調、公調對接機制。指導和督促各鎮(zhèn)(開發(fā)區(qū))積極落實全市大調解工作推進會的各項要求,在全縣普遍開展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和公調對接工作,促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二季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zhèn)落實“三調”銜接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健全縣調處中心設立專業(yè)調解小組制度,促進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相互配合。形成多種形式、多方聯(lián)動、高效運行的調解模式。

4、突出重點糾紛專業(yè)調解,打造調解工作特色品牌。加強醫(yī)患糾紛、勞動爭議等重點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深入探索和完善建立專業(yè)性人民調解組織的組織體系、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創(chuàng)新發(fā)展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發(fā)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熱點難點糾紛中的重要作用。認真落實醫(y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積極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對接工作,抓好試點,加強研究,規(guī)范工作程序,扎實推進工作開展。

5、加強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和分析匯報,提升調解工作組織水平。針對國慶60周年、金融危機、春節(jié)和___等年度形勢任務和季節(jié)特征,積極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認真落實縣、鎮(zhèn)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重點,責任到人,切實解決受人力所限、糾紛排不出來或調解不了的情形,全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jù)縣委、縣政府的維穩(wěn)工作部署和全縣政法工作要求,立足實際,認真研究制定社會矛盾糾紛工作計劃,加強社會矛盾糾紛預測預防。堅持每月、每季度矛盾糾紛分析研判工作,既有全面的基礎性情況,又突出當前重點,對重點問題和一些疑難復雜問題注重研究,明確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界限,為縣、鎮(zhèn)黨委政府掌握糾紛全局情況,采取化解措施提供準確性意見和建議。

6、加強大調解工作制度建設。以把大調解機制建設成基層基礎扎實、實戰(zhàn)能力突出、工作特點和經驗鮮明、機制完善、效能顯著為總體目標,不斷加強排查調處、分析匯報、通報、受理登記分流、檢查督辦、教育培訓、組織網絡建設、基礎設施建設、考核與責任追究等制度建設。強化信息報告、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分析匯報、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制度建設和調處化解窗口服務工作。為規(guī)范矛盾調處化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7、積極探索和建立“專職調解員與兼職調解員、調解志愿者相結合”、“ 專業(yè)調解小組和人民調解工作室相結合”的調處工作格局。在縣有關單位、部門征聘一些懂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有影響力的調解專門人才,建立指導、參與調處疑難矛盾糾紛的專門調解員人才庫,積極協(xié)助、參與某些領域、某些類型、某些地方的熱點難點糾紛的化解。在調解人員配備上,重點實現(xiàn)二個結合:“兼職型”調解員和“專職型”調解員相結合,“專業(yè)型”調解員和“綜合型”調解

員相結合,縣、鎮(zhèn)調處中心專職調解員確保不少于2名,有效解決調解人員掛名、業(yè)務能力不強、協(xié)調水平不適應形勢發(fā)展等問題,確保中間環(huán)節(jié)不脫節(jié)。

8、抓基礎工作規(guī)范流程,夯實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落實標準化調委會建設要求,完善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健全新型城市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加強調解員培訓工作,落實三級培訓任務,提高調解員基本素質和工作水平。實行調解員證書制度和調解獎勵制度,增強基層調解工作活力。積極落實人民調解指導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調解員補貼經費和專業(yè)性調委會運行經費、專職調解員聘用經費,提升人民調解工作保障水平。

9、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辦法。按照全縣“三個文明”建設千分制考核和綜治平安創(chuàng)建考核的要求,探索完善大調解具體考核評價辦法,加大縣、鎮(zhèn)黨委政府對調處中心的考核力度,明確工作標準、具體要求,制訂考核細則,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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